核心提示:近日,濟南警方一舉查處了13家問題包子鋪,檢測發現“含鋁包子”中每公斤鋁含量最高達400毫克。
事件:一屜屜熱氣騰騰、飄香美味的包子,勾起無窮食欲。
可是近日,濟南警方一舉查處了13家問題包子鋪,檢測發現“含鋁包子”中每公斤鋁含量最高達400毫克。(5月21日《四川日報》)
包子是天南地北老少都愛吃的食品。遺憾的是,一些經營者在包子里添加一種含有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等成分的添加劑——“泡打粉”,這使得人們對包子“又愛又恨”。而自去年7月1日起,我國明令禁止包子、饅頭、發糕等面制品中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
“禁鋁令”下,“含鋁包子”卻還在招搖過市。經營者為了提高發面效率,追求好“賣相”,節約成本,違法添加。這背后少不了是執法監管存在漏洞,相關措施沒能跟上,一個有形和無形的利益鏈還在那里橫著。
“含鋁包子”可并不只是一個包子大的事。包子對很多人來說,每天都吃。既然鋁被稱作“智力殺手”,長期過量攝入,會損害骨骼和神經系統健康,容易導致記憶力減退與智力下降等疾病,這等于是在吃慢性毒藥。可謂是“小小包子,危害大矣”。
市場經濟下,“人人都是老板”,千家萬戶松散型經營,的確不是那么好管。經營者以賺錢為目的,哪怕有禁令在那擺著,也會鋌而走險。
所以,禁“含鋁包子”要多管齊下。一方面,加大執法監督力度,既要突擊執法監督,也要有常年執法監督,不給違法添加留余地。
另一方面,要想讓經營者不敢違法添加,應斬斷違法利益來源。也就是說,對使用的“泡打粉”要能追根溯源。“泡打粉”如果能規范銷售,記錄流向,包子經營者也就沒得可添加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避免“鋁禁不止”。
□張緒才(湖北省大冶市財政局公務員)